​家长必须了解抑郁症哪些知识?

最近,有一位家长带孩子来找我做催眠,以期望疗愈孩子的抑郁症。在咨访过程中,他感到非常的疑惑,说网上给他提供了许多可怕的概念,医院的医生又没有时间给他讲解。希望我提供一些关于抑郁症的建议。

大家好!我是新概念(长沙)行为心理研究院的荣新奇教授。如果您觉得这位家长提的问题对您有益或者您感兴趣,请持续关注我们!

这位家长说自他的孩子患上抑郁症后,自己从网上看了许多可怕的概念,医院的医生又没有时间给他讲解抑郁症,这让他非常困惑。我也在网络上也看到类似的问题,很多人不满意治疗的效果、不满意学校的处理方式,甚至警告家长与孩子“不要期望学校有什么帮助”,导致家长和孩子都产生了怀疑与焦虑。

因此,我觉得有必要谈谈自己的看法。希望对家长有所帮助或有所提示。我主要想介绍两方面的知识:

第一、你真的了解抑郁症与怎样才算“治好”吗?

从家长的问题可以看出,家长还缺乏关于抑郁症的基本知识。这里我们就先来说说关于抑郁症的一些基本知识。

1.关于名称:

目前的医学把“抑郁症”叫“抑郁障碍”,它是常见的心境障碍的一种。但网络上,甚至有些医生还会叫出很多“稀奇古怪”的名称,其实都是不同分类方法导致的不同的名称。

2.关于病因:

致病原因,它可由遗传原因、生物化学原因、脑神经形态与功能改变原因、神经内分泌功能失调原因、社会与心理环境改变原因、性格缺陷原因、躯体疾病原因、儿童期经历、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和依赖原因、使用某些药物的原因等各种原因引起。

一句话,不同人的抑郁症的原因可能不同。

3.关于表现:

今天的精神心理科学研究发现,抑郁症的表现很复杂。抑郁症它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,且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;临床表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,甚至发生木僵;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;严重者可出现幻觉、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;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,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,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。

简单一句话,抑郁症的表现包括了心境(情绪)低落、思维联想与内容障碍、意志活动减退、躯体症状、认知功能损害、强迫行为、精神人格与现实解体等很多方面,甚至有点“眼花缭乱”、“真假难辨”、“防不胜防”。可见“自杀”的念头只是“悲痛欲绝”的一种,是意志减退的表现,也是思维、认知出错。家长千万不要以为抑郁症患者不想“自杀”了,就是“治疗好了”。

4.关于分类与分型:

首先要特别提醒大家,有好多种分类、分型方法,还有不同年代的不同国家的分类、分型法(如美国的、中国的分类法),因此导致“眼花缭乱”的名称。

重点是,目前医院一般都按照国际通用的疾病诊断分类标准(ICD-10)分类为两类:

(1)首次发作的抑郁症:包括轻度、中度、重度、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、其他抑郁发作等五个亚型;

(2)复发性抑郁障碍:包括目前轻度、目前中度、目前重度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、目前重度伴有精神病性症状、目前缓解状态等六个亚型。

所谓“轻、中、重度”分类是根据其风险、社会功能受损的程度来分的,有自杀意念的是“重度”,轻度和中度都是“抑郁症”,性质没有变;而所谓的“内源性抑郁”、“外源性抑郁”,“继发性抑郁”、“原发性抑郁”、“隐匿性抑郁”、“微笑性抑郁症”、“精神病性抑郁症”、“神经症性抑郁症”、“迟滞性抑郁症”、“围产期抑郁”、“单相抑郁”和“双相抑郁”、“更年期抑郁症”、“月经前期紧张综合征”、“抑郁性假性痴呆”、“儿童抑郁障碍”等都是从不同角度的分类。

对抑郁症进行上述分类的依据是“不同类型的抑郁症的症状、治疗策略和治疗反应不一样”。而因为躯体疾病原因、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和依赖原因、使用某些药物的原因导致的“抑郁症”,一般归为其他疾病的并发症,不是“独立诊断”的抑郁障碍。

目前美国的精神病分类方案DSM-5将抑郁分型为八种:破坏性心境障碍、重性抑郁障碍、持续性抑郁(心境恶劣)、经前期烦躁障碍、物质或药物所致抑郁、其他躯体疾病所致抑郁障碍、其他特定抑郁障碍、未定型抑郁障碍。

因此,无论我们看到网络上怎么解释“抑郁症”或某些医生给出什么样的诊断,我们都可以根据上面的知识来判断“他说的是否正确”。

5. 关于分期治疗与治疗结果判断:

抑郁症为高复发性疾病,目前倡导“全病程治疗”。其全程治疗分三期:急性期治疗、恢复期(巩固期)治疗、维持期治疗。全程治疗又有五种结果:

(1)有效,指症状减轻,症状积分的减分率达50%。

(2)临床治愈(完全缓解),指症状完全消失大于2周、小于6个月。

(3)痊愈,指症状完全消失,且社会功能完全恢复或稳定至少6个月。

(4)复燃,指急性期治疗后症状部分缓解(有效)或症状完全消失;但因过早减药或停药后,又出现症状;或有效6至9个月内,病情再次加重。

(5)复发,指临床痊愈后一次新的抑郁发作。

6. 关于治疗的时间要多长:

治疗的时间要多久?

这是一个难倒很多医生和患者的问题。总的来看,还是因因而异、因医而异、因法而异、因药而异。不同的医生与不同的“指南”都有不同的看法。这里介绍药物治疗的一般共识:

(1)急性期治疗:推荐1.5~3个月(6~12周)的治疗时间。以控制症状,最大限度减少病残率和自杀率,促进功能恢复到病前水平,提供生活质量,尽量达到临床痊愈为目的。治疗抑郁症的一般药物在2~4周开始起效。如果患者用药治疗4~6周无效,可改用同类其他药物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可能有效。

(2)恢复期(巩固期) 治疗:至少4~9个月时间。在此期间患者病情不稳,复燃风险较大,原则上应继续使用急性期治疗有效的药物(包括剂量不变)和其他方案。

(3)维持期治疗:至少2~3年,多次复发或有明显残留症状者应长期治疗。持续、规范的治疗能有效降低复燃。维持治疗结束后,病情稳定时,可缓慢减药而减少撤药综合征,直至终止治疗。但应密切监测复发的早期征象,一旦发现有复发的早期征象,迅速恢复原治疗。

其他治疗要多久?

抑郁症的治疗还有心理治疗(包括催眠治疗、社会支持治疗、人际心理治疗、认知行为治疗、婚姻和家庭治疗等)、物理治疗(电抽搐治疗、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、深部脑刺激、针灸)、中药治疗等,它们又各有治疗周期或疗程与时间的要求,请看相关的文章。

这里特别提醒家长:

(1)多数医师会要求有2次以上的、特别是近5年有2次发作的抑郁症患者,维持治疗,不停药。

(2)多数医师认为,对于青少年发病、伴有精神病性症状(即指有幻觉、幻想、妄想、自罪自责观念、人格解体、现实解体、思维与语言紊乱、行为紊乱、情感表达减少与动力缺乏等等症状)、病情严重、自杀或扩大性自杀(即指想杀害亲人等)风险大、并有遗传家族史的患者,应考虑维持治疗,一般至少要2~3年。

(3)多数医生认为,某些抑郁症患者即使抑郁情绪好转后,仍有自杀观念,应提高警惕。

7. 关于治疗目标:

抑郁症反复发作,对认知、对大脑神经形态与功能都有伤害,所以治疗其目标有三点。

(1)提高临床治愈率,减少病残率和自杀率。长期随访发现,症状完全缓解的患者复发率还有13% ,部分缓解的患者复发率有34%。因此,成功治疗的关键在于彻底消除临床症状,减少复发风险。 

(2)提高生存质量,恢复社会功能,达到真正意义的治愈,而不仅是症状的消失。

(3)预防复发。抑郁是高复发性疾病,比率高达>50%。环境、行为和应激可以改变基因表达。抑郁复发可影响大脑生化过程,增加对环境应激的敏感性和复发的风险。

药物虽非病因治疗,却可通过减少发作和降低基因激活的生化改变而减少复发,尤其对于既往有发作史、家族史、女性、产后、慢性躯体疾病、生活负担重、精神压力大、缺乏社会支持和物质依赖的高危人群,药物治疗是首选。但抑郁障碍与双相障碍的发生和发展,都是“生物-心理-社会”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,它们的防与治必须采取“生物-心理-社会”的综合措施,不能忽视也不能偏废心理社会干预。

这里特别提醒家长:抑郁症有个特点,就是“认知三联症”,即患者认为自己“过去失败(无用)”、“现在无能(无助)”、“将来无望(绝望)”。因此,抑郁症的心理治疗对预防复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,其中认知疗法、催眠疗法又是较好的方法。

第二、抑郁症可以停药吗?

我们在上面的介绍中,已经说到了抑郁症的药物治疗。关于“减药与停药”又是一个难

题。很多医生也不是特别记得清楚,这里再说一次:抑郁症的治疗要经过三个阶段,即急性期治疗、恢复期(巩固期)治疗、维持期治疗。

对是否停药或减药,大多数医生认为:

(1)首次发作的抑郁症,症状轻者,在维持治疗结束后,病情稳定时,可缓慢减药而减少撤药综合征,直至终止治疗。但单次发作的抑郁症,50%~85%会有第2次发作,因此应密切监测复发的早期征象,一旦发现有复发的早期征象,迅速恢复原治疗。

(2)对多次复发或复燃患者,或有明显残留症状者,对已经明确为应长期治疗者,不建议减药或停药。

这里特别提醒:家长要注意的是,孩子千万不要自行停药!!!

综上所述,我今天介绍了抑郁症的一般知识,具体到某个抑郁症患者该如何“诊断、治疗、预防、减药与停药”等,“还是要去找医生鉴定,医生会在全面分析后给出建议”,所以家长和孩子不要“想当然”!

好,我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谢谢!也希望能够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!